關于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提醒告誡書 全省各參與活動的經營主體及消費者: 為貫徹落實國家促消費、惠民生政策,進一步規范開展我省2025年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防范打擊各類騙補套補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確保財政補貼資金規范使用,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遵規守法,不得套補騙補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營主體(下文簡稱“參與商家”)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樹立依法誠信經營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識。不得虛假空刷套補、提價返款套補、惡意串通騙補等行為;不得以“退貨不退補”“一機多賣”等手段套取補貼;不得虛開發票,不得轉讓、轉借發票。 二、確保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違反售后規定。參與商家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銷售產品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相應國家質量標準,嚴禁銷售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明、無生產者信息等的“三無”產品。參與活動的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以及偽造冒用能效水效標識等行為;對消費者置換的新品,須依法履行“三包”承諾,完善售后服務機制;對應報廢的舊品應依法依規報廢處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場。 三、誠實守信,不得價格欺詐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參與商家要按規定做好參加活動商品的明碼標價工作,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通過“先漲價后補貼”等方式誤導消費者,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四、加強監管,嚴查違法行為及違反資金補貼規定。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加大對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力度,一經發現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取消商家參與活動資格,并追繳補貼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應充分發揮引領監督作用,積極倡導合法經營,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各參與商家和消費者要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自覺糾正不規范的行為,自覺接受監督。鼓勵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當地消費品以舊換新服務熱線進行反映舉報。 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來源:福建省商務廳 編輯:江桂煜 審核:繆順春 李婷 終審:陳一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