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一邊領取國家發放的工資,一邊通過兼職從企業賺“外快”,不僅易滋生腐敗問題,還可能導致經濟組織間的不平等競爭,擾亂經濟秩序。違規兼職問題有哪些典型表現?紀律、法律中有何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如何糾治此類問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 河南省洛陽市孟津區紀委監委聯合稅務部門通過“智慧稅務”、大數據比對等方式,篩查黨員干部是否存在兼職違規取酬、掛證取酬等問題線索。圖為近日,該區紀檢監察干部到區稅務局了解相關情況。呂曉鵬 攝 近年來,一些違規兼職行為披上了“隱身衣”,形式趨于隱蔽。有的巧立名目,以各種補貼或者咨詢費的名義領取報酬;有的黨員干部本人不出面,而是通過配偶、親屬或其他特定關系人獲取兼職報酬;有的為躲避監督,通過中介機構跨省掛證取酬。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市政園林和公用事業發展中心市政工程科科長徐某通過山東一中介公司,將一級建造師證書掛靠在山東某建設有限公司,并在網上完成注冊,明確兼職報酬為每年8000元。2024年6月,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