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類別:發票違法 處罰事由: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第三十七條、《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發布<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和<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發布〈福建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1號)等規定。 行政相對人名稱:福建大統鐵路精密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代碼: 913507********363Q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志建 處罰結果:依法處以少繳稅款3707285.15元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即1853642.63元。
國家稅務總局邵武市稅務局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