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法院關于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的公告 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司法權威,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及拒執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誠信社會環境,切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弘揚社會正氣,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現敦促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發出公告如下: 一、在我院已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當于2018年5月31日前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對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可依法解除已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對依照和解協議部分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可依法逐步解除已經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 二、對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將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采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不動產交易、限制從事特定行業或者項目、限制政府支持和補貼、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限制貸款、限制購買飛機票、限制購買高鐵及動車票、限制任職資格、定制“失信彩鈴”等聯合信用懲戒措施并通過媒體、網絡等予以公開曝光。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等依法采取罰款、拘留措施,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中的中共黨員、其他民主黨派人士、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民法院將向有關部門提出聯合懲戒的司法建議。 本院嚴厲敦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依法予以嚴厲制裁。 歡迎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和廣大人民群眾向法院提供執行案件財產線索和被執行人下落,對于舉報人信息,將嚴格保密。特此公告。舉報電話:0599-6322127、0599-6331289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二○一八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