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風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風俗?!贝逡幟窦s是凝聚村民共同價值觀,實現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近年來,金坑鄉以村規民約為“杠桿”,匯民意、集民智、解民憂,撬動基層社會治理的“大格局”,提升轄區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為提升鄉村治理能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將沉寂的優秀傳統文化進行“喚醒、活化”,金坑鄉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者在宣傳欄前開展村規民約的各項內容宣傳,號召村民群眾樹立“主人翁”意識,自發成為村規民約的踐行者、捍衛者和弘揚者。 “諸如家庭紛爭、鄰里矛盾、耕地用水、建房占地等方面小矛盾,由于有村規民約的作用和影響,都能得到妥善解決。”金坑村村書記李尚偉表示,村民自治組織以教育、協商、調解的方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運用關系、人情、面子等方式解決各項問題,緩解群眾由于利益紛爭引起的對立情緒,為穩定有序的平安金坑建設起到推動和促進作用。 “村規民約”的實施,使村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轉變。群眾間,少了爭吵、多了幫助,少了矛盾、多了和諧;黨群間,少了議論、多了溝通,少了抵觸、多了參與,基層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下一步,要充分發揮村規民約的“軟約束”作用,持續激發村民參與基層治理、共享基層治理成果的熱情和活力。(徐巧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