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你是朱某才?” “不是。” “那你是誰?” “朱某才是我朋友,我拿他的賬號跑營運,我叫朱某星。” 近日,市交通執法大隊檢查時,發現一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私家車正通過某平臺進行載客經營。現場,該車拒不接受檢查,逃竄至沿山鎮,被轄區派出所設卡堵截。經查,該車駕駛員的名字為朱某星,與平臺注冊人朱某才不符。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朱某星腦子一熱,不管車上是否載有乘客,就只想著逃跑。 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及人員都要取得相關許可,且就算取得許可,也絕對禁止注冊人和駕駛員不一致的情況。因為經營中一旦出現問題,這樣的駕駛員信息不僅在監管部門是空白,連網約車平臺上也查不到。 (馬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