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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的導向常常把城管妖魔化,于是很多簡單的事變復雜了。城管來進行執法糾正,本身就說明你有違章問題需要糾正,協助和配合是正常的事,但事情往往不按正常邏輯行事,有些當事人往往感覺自己有理,所以就變的得理不饒人越講越大聲,最后演變成爭吵。 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城管大隊結合實際,給在一線的77名執法隊員人手配備一臺執法記錄儀,執法記錄儀的使用不僅可以記錄違法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也成為檢驗執法人員是否規范執法的證據。 首先真實取證:城管在執法時,部分過往群眾并不了解事情的起因、經過,只是認為一時一會兒的功夫就要暫扣當事人的物品。于是開始報不平,瞎起哄、亂喊“城管打人”。所以在發現違章行為時,執法人員開啟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取證,執法記錄儀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能對一些瞬間滅失的違法事實及時取證固定,對執法過程時時監控,使得城管執法不再有理說不清。 二約束執法者與當事人:大隊內務管理規定中規定,執法者必須文明執法。而現場處置時執法人員的態度往往決定事態走向,配備執法記錄儀,執法人員有沒有粗暴執法一目了然,同時在使用執法記錄儀時并提前告知當事人,使其意識到自己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將被錄音錄像,直接會使其收斂不良舉動。 三防止意外產生:配備執法記錄儀,不僅僅記錄了執法的全過程,同時也是對執法者的一種保護。當起沖突時,因輿論的導向常常把城管妖魔化,本該是需要得到支持的執法者,卻變成了被反支持對象。這個時候真是有壹百張嘴也說不清,更何況你的呼聲并不能引起共鳴,反而被冷言冷語的嘲笑。有了執法記錄儀,孰對孰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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